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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与逐美

2000-12-27 来源:中华读书报 □柯志阳 我有话说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今人以科学言之。熟悉当代科学的人都会发现,那些著名的科学家,尤其是物理学家,仿佛都成了美学大师。在他们关于“天地”的宏论中,往往少不了“美”,“美”甚至成了科学理论的首要原则,颇有点“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可是,科学原是求“真”的,为什么能够谈论“美”?这种谈论对于科学本身具有多大的意义?我们知道,自然科学也被称为“经验科学”,解释经验是科学理论追求的目标。但是,仅根据“经验判据”是否能充分约束住我们要追求的理论?在归纳主义者看来,是这样的;理论的不确定性仅限于休谟式的问题。但科学的逻辑结构并非如逻辑实证主义者所想象的那样简单:所有理论语句都与特定的观察句有着直接的确证或反驳的关系。事实上,理论的各部分只有逻辑地连接在一起才能蕴涵可检验的经验推论,单一的理论语句通常并不直接对应某种经验(整体主义)。概而言之,理论是被经验不充分决定的(迪昂—奎因论题)。

正因为有这种不确定性的空间,才使得我们的“思想”在“科学”游戏中得以发挥作用。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当我们在物理实验中获得一组离散的数据系列的时候(在二维空间中呈现为一组离散的点),我们常常试图用一次或二次曲线来拟合它,而不是用更复杂的,比如由不规则折线组成的连线来拟合。对这种做法的解释可以有多种(并且实际情况就是如此):“行之有效”,“符合实验规范”,“科学家一向如此”,“方便”,“简单”……但无论如何,我们决不该说“采用简单曲线拟合得到的理论才是‘真’的”,因为“经验判据”明显地只存在于这些“点”上,而不在这整条“线”上——或许我们可以做更多的实验?那么,我们始终拥有的不过是一些有限的“点”。所以,在经验判据之外,在理论构造之中,我们永远需要一些“思想”。

“审美标准”就经常成为这些“思想”中的一个。在科学哲学当中,理论估价和选择中的审美因素与审美标准的地位与作用,一直是一个“因棘手而未能得到很好研究的问题”。其中,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是自律论,认为审美判断和经验判断是“完全不同”并且“不能互相归约”;二是归约论,认为这两种判断中的一个不过是另外一个的“一种表现”或“一个方面”。

在《美与科学革命》(Beauty&RevolutioninScience)一书中,作者詹姆斯·W·麦卡里斯特(JamesW.McAllister)对这个难题提出了一种独特的解释:“审美归纳”。他认为:“一个科学共同体的审美偏好得自对诸多理论的经验效绩的持续记录所做的归纳;科学共同体对理论的每个特性都附加上审美价值,所附加的价值的大小正比于显现那个特性的理论在经验上的成功程度。”通过“审美偏好的归纳结构”,作者就对审美判据的合理性进行了“理性主义”(相对于非理性主义)的说明;更确切地,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经验主义”(相对于先验规定)的辩护。

在这里,作者把审美判据当作由经验判据派生出来的一个判据,自身并不完全独立。但反过来,派生不等于可以归约,因为美学判据的内容毕竟与经验判据是完全不同的,她有自己的生命。这一理论的一个自然的(并且我认为是尤其重要的)结果是,与许多理论物理学家的“说法”不同,作者并不认为(用我的话来说)美学判据具有“先验性”。比如,他说:“事实上,对一种特定形式的对称性的偏好仅仅是一个共同体对以前表现出最大经验成功的理论具有的对称性质的回顾性强调。”如果这种审美偏好在理论建构中不再取得成效,那么她迟早要被抛弃,取而代之的可能是另外一种审美偏好,或者任何同样有趣的东西。

笔者认为,《美与科学革命》一书提示了一条重要的思路:我们在理论建构中采用的各种行之有效的原则,诸如世界的结构性特征(机械论,场论),美学特征(对称性,简单性),显示特征(数学表达,可重复性),等等,不是什么形而上学的从而一劳永逸的东西,它们的合理性和可错性都能够在经验主义的框架中得到充分的说明和辩护。经验主义的游戏无须先验的教条。——那么,“正确的科学理论要符合经验判据”又是什么呢?它不是“教条”,而是“科学”这种游戏的“定义”或“语法”。

(《美与科学革命》詹姆斯·W·麦卡里斯特著李为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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